文一科技股民一审胜诉 后续股民仍可索赔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文一科技(维权),代码:600520)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公开消息显示,合肥中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文一科技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7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文一科技在获知评估结果后,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金额,但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324,838.74 元,...
Time:2024年11月20日 16:10:20 Rea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