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1:40:25 阅读:1 评论:0 作者:zhaofuzhuang
11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25万元。
高奎星(时任***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对***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fuzhuang.cn/77161.html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